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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6年2月24日下发了关于《河北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》的通知(冀职改办字【2015】271号)
通知中规定新的《河北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》于2016年度开始执行,原《河北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》同时废止。
现将新《河北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》从网上办公系统发到各单位各部门及全体教职工,请各单位各部门组织做好学习和宣传工作,确保通知到每位专业技术人员,以免影响专业技术人员2016年的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。
 
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人事处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6年3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