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积极开展政治思想工作,教育教师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及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奉献精神。教育教师为人师表,艰苦奋斗,奋勇进取,组织教师认真开展教书育人活动。
二、组织教育思想和有计划、有目的地进行教学改革,把教学内容、课程体系的改革融入教学计划、教学大纲的修订之中。
三、组织教学、落实各项教学任务。研究、制定并落实课程发展计划。组织教研室的业务学习,教学研究活动、学术交流活动,形成良好的学术氛围。
四、根据院、系工作的要求,起草和制定教研室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。
五、领导和组织教师编写教学大纲、教学计划、编选教材,以及制定有关教学文件。组织教师执行教学计划、积极研究改革教学,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。领导或指导课程建设工作。
六、深入教学第一线,加强教学管理,严格考勤制度,督导教学训练工作。组织观摩教学和听课工作,并深入课堂了解和检查教学情况,及时予以指导。组织课程质量的评估工作,总结和交流教学经验。
七、协助院、系聘任老师,安排教师的工作任务,签订协议书。
八、制定教研室师资队伍建设规划,组织教师业务学习、科研、进修提高等工作;组织研究教材建设规划,安排教材编写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九、组织好课程的考试工作,有计划的组织课程的题库建设工作。
十、组织搞好本教研室所属资料室的基础建设和管理工作。
十一、负责教研室教师考勤工作,负责教研室教师工作量核定和工作津贴的发放等。
十二、负责教研室各种物品、教学用品等管理工作,保管好教研室所属资产,特别是电脑、打印机等的使用与维护。
十三、负责教研室教学档案建设与管理。教学档案的范围:
1、上级部门下达的指令性、指导性文件、规定。
2、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、教学进度、课程建设规划。
3、自编教材、典型教案、试题(卷)、试卷分析、学生成绩单。
4、学期教学工作计划、教学研究活动计划、总结、典型实验材料和教学研究刊物。
5、教研室活动会议记录。
6、其他教学文件。
十四、完成院、系和职能部门交给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