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在院党委领导下,保证、监督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以及学校的各项制度、决定等在本系的贯彻执行。
二、主持召开系党总支委员会议或党政联席会议,参与本系重大问题的决策。
三、支持本系全体人员在其各自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的开展工作。
四、抓好党支部的建设,监督、核实党支部开展工作情况,抓好党员教育工作。按照党的发展工作方针,做好发展党员的有关工作。
五、紧密结合教学、科研、训练、干部和师资培养及管理工作,深入开展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。
六、切实加强和改进学生的思想工作,有针对性的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工作。督促、核实学生的综合测评以及毕业生的就业工作。
七、抓好系政工队伍的配备、培养和管理工作。
八、遵照院党委关于干部任免的规定,提名推荐系基层单位负责人名单,由党政联席会决定。
九、做好干部和教师的职务评定、晋级,有党政联席会决定。
十、抓好干部和教师年度考核与评优工作。
十一、以身作则,以廉政、民主的工作作风,抓好党总支班子建设。
十二、领导和支持系团总支、学生会、系工会独立开展工作。
十三、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